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有关规定,教务处党支部委员会研究,拟发展孔维铮同志为中共党员,现予以公示,接受广大党员、群众监督。
1.公示时间:2024年3月14日至3月20日,共5个工作日。
2.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组织和他人负责的态度,实事求是,真实准确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3.反映问题的方式: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的形式,向教务处党支部反映,也可直接向机关第二党总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
联系人:胡老师 联系电话:(0371)86661225
教务处党支部
2024年3月14日